因赌博丢掉乌纱帽
刘国圣现年50岁,曾任蔡甸区新农街党工委书记。2001年新农街与蔡甸街合并为蔡甸街后,刘继任蔡甸街党工委书记。2003年12月,刘调任蔡甸区委任专职常委(副局级)。
去年底,武汉市纪委通报,2000年以来,刘国圣沉湎于抹牌赌博,经常在饭店、会所和他人家中与私营企业老板打麻将,由“带彩”娱乐到赌博,有时一场输赢达1至2万元。刘在赌博中共赢得人民币30余万元。去年4月,刘国圣因其他经济问题被“双规”。
法院审理查明,1999年至2006年,刘国圣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指使他人虚列支出,先后37次以报销个人费用的方式,贪污公款共计19万余元;还利用职务便利,为多家房地产等公司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贿赂共计6万余元。
38页判决书算的都是“小账”
昨日,记者看到,武汉中院下达对刘国圣的判决书长达38页,件件算的都是“小账”。尤其刘国圣报销的项目中,种类五花八门,吃穿住用行,几乎都包括了。
如2000年4月,刘国圣在某商场买了一条领带,价值330元;2001年1月,为儿子购买随身听和中考复习资料,费用680元;2001年12月,刘国圣姐夫家装修,买了1000元的电线;2002年1月,刘国圣买了一部VCD,价值400元;2003年8月,刘国圣妻子去香港旅游,公款消费6000元;同月,刘国圣索要公款1万元,用于打麻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