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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应如何

2015年7月13日  昆明刑案律师   http://www.kmxsdls.com/
  在没收财产以前,对于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如果需要以没收的财产予以偿还的,经债权人申请,应当偿还。债权人的申请必须在没收财产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为了保护正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对于不知道没收犯罪分子财产的债权人,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可以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到债权人的申请后,经审查属实且属于正当债务的,应当予以偿还。
  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财产查封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债务。财产查封以后犯罪分子所负债务不应以没收的财产清偿。
  2.必须是犯罪分子的正当债务,如合法的买卖、借贷、租赁、承包等民事关系产生的债务,不正当或非法的债务,如因赌博、嫖娼所欠的债务不在此清偿之列。必须经债权人提出请求。符合上述条件,人民法院就可裁定以没收的财产依法清偿。


文章来源: 昆明刑案律师
律师: 申维英 [昆明]
云南入世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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