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检察机关指控,2001年至2006年间,被告人张佩昌利用担任中共赣州市委副书记、赣州市副市长及赣定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总指挥的职务便利,在工程招投标、工程款支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吴某等11人和中铁十四局等8单位钱物,其中有250万元人民币、11.7万美元、42万港币、7.545万英镑、“奥运”金条一根(价值1.35万元人民币)、“帝舵”手表一块(价值2.26万元人民币)、“劳力士”手表一块(价值7.996万元人民币)、已装修的住房一套(价值134万元人民币),总计价值人民币约652万元。
据悉,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法院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