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759155921
首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取保候审
犯罪状态
经济犯罪资讯
刑事诉讼
访客留言
联系方式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取保候审
律师文集
取保候审
犯罪状态
经济犯罪资讯
刑事诉讼
刑辩指南
刑事动态
强制执行
死刑知识
自首知识
刑事案例
刑事鉴定
罪名分析
刑罚分类
文章列表
监视居住的条件
2016年3月21日
昆明刑案律师
http://www.kmxsdls.com/
监视居住的条件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文章来源:
昆明刑案律师
律师:
申维英
[昆明]
云南入世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手机网站
联系电话:13759155921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kmxsdls.com/art/view.asp?id=845381648739
[复制链接]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1.取保候审国家赔偿范围是什么?是不是取保候审人保的很少
2.辩护人申请取保候审的程序是怎样的 取保候审很难批准吗
3.取保候审一定要认罪认罚吗?非吸员工取保候审的收费是多少
4.检察院取保候审公安会监控家人手机吗?涉嫌犯罪一般取保候审出来还会判刑吗
5.2019年取保候审的概念是什么?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我们保护您的隐私权,我们承诺:您所填的信息仅用于预约回访,不会用作其他用途
13759155921
官方微网站
电话:13759155921
Q Q:1293983406
联系信箱:1293983406@qq.com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路中央金座1栋A座7楼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昆明刑案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759155921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