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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应与市民“同凉热”

2017年8月6日  昆明刑案律师   http://www.kmxsdls.com/

原题:公务员应与市民“同凉热”

高温难耐,武汉市公务员作息时间改为6小时,存在高温权益滥用的嫌疑。这是不是一种脱离群众的不良风气

“亲,这么热的天你上班几小时”——网友在微博里纷纷发出夏日之问,武汉市公务员悄悄给出了答案:6小时。有记者日前获得一份盖有武汉市江岸区城管局公章的《关于调整夏季作息时间的通知》的照片,通知显示,“自7月2日至8月31日,将下午工作时间由14: 30-17:30,调至15:00-17:30。”调查发现,目前武汉市的政府部门作息都进行了调整,算起来,每天只需要上班6个小时。这一说法得到了武汉市委宣传部工作人员的证实。

高温天气下调整作息本身并无“大不妥”。《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应该说,适当调整城管队员等室外工作人员的作息时间,并不算违规。

但武汉的做法已超出了正常的“避暑”:一,作息时间调整的覆盖范围过大,许多部门的公务员都在有空调房内工作,高温工作对他们并无影响﹔二,公众担心,缩水的工作时间会否带来缩水的公共服务,进而造成市民日常办事的不便。

由此,人们看到的是有些政府部门对自身“照料”的无微不至,甚至存在高温权益滥用的嫌疑。这是不是一种脱离群众的不良风气

高温之下,城市管理者首要的作为,绝非先构筑起一片只属于自己的阴凉,而是去关心众多无法享有高温福利的普通人。高温补贴难以兑现早已是经年的话题,它需要劳动执法部门的切实监督与推进。其他法定的防暑降温措施的落实,也需要监管。

即便只是从行政伦理上来说,公务员群体也应与普通市民“同此凉热”。无论如何,公务员群体都应该某种节制感和分寸感。这正是武汉市政府部门作息时间表被热议的深层缘由。


文章来源: 昆明刑案律师
律师: 申维英 [昆明]
云南入世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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