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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眼插水果刀淡定就医 自称跟老婆争执被捅伤

2017年12月26日  昆明刑案律师   http://www.kmxsdls.com/

男子眼插水果刀淡定就医

海峡都市报讯,福建省立医院神经外科一名患者证实,这事发生在昨日深夜1时许,该男子30岁,神志清醒、行动自如,“淡定”地在诊室外排队。男子自述,他是在跟老婆争执时被捅伤的。照片上,这名男子睁着右眼、紧闭左眼,左眼眼眶内侧插着一把水果刀,只剩刀柄露在外面。省立医院神经外科的辛惠宁副主任医师得知后,立刻带男子拍了脑部CT。结果显示,刀尖插入颅骨深达8.7厘米,擦伤了眼内肌,所幸避开了眼球、动脉和脑干等重要区域,未进入颅腔,因此男子的说话、行动能力都未受到影响。“这情景令行医15年的我目瞪口呆。”辛医生表示,该男子是外来务工人员,家庭经济条件不好,拔刀清创伤口后,没住院就回家了。伤口恢复期间只要不受感染,就没有大碍。他建议男子到家附近的鼓山派出所报案。

故意伤害他人或担刑事责任

不管夫妻二人因何事发生争吵,动手打人甚至持刀伤人就已经不仅仅是简单的夫妻感情问题了,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已经伤及他人人身权益,构成违法,情节严重还有可能构成犯罪。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如果万一该男子的妻子失手扎中男子的眼球或者脑干组织,男子很有可能性命垂危,一命呜呼,届时他的妻子可能就会面临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指控,所以建议大家能冷静面对矛盾与争执,一日夫妻百日恩,如果不能长相厮守白头到老,也请不要互相伤害潇洒放手。


文章来源: 昆明刑案律师
律师: 申维英 [昆明]
云南入世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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