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救幼子偷马入狱 法院体察判缓刑
2017年12月30日 昆明刑案律师 http://www.kmxsdls.com/
近日,云南省大关法院公开宣判一起盗马案。被告人张某为筹钱替一岁儿子治病,盗窃母马两匹,被判缓刑二年。
张某一家系永善县茂林乡冷米村的苗族,家庭极其困难,张某与妻子马某都是文盲,先后生育过四个子女,仅一子成活。为了筹钱给一岁的儿子治病,2012年9月,张某到上高桥亲戚家借钱,发现杨某家有两匹马,便起意盗窃。27日晚上七点,张某将杨某栓于距离杨家房子100余米外木桩处的两匹马盗走。29日,张某将两匹马牵到昭阳区盘河乡欲出售时被民警抓获。之后,张某家人借了3000元赔偿杨某因寻找马匹产生的费用,杨某谅解了张某,请求法院对张某从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负刑事责任,鉴于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涉案赃物已追缴返还被害人,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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